保力新(300116):业绩补偿承诺履行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116 股票简称:保力新 公告编号:2023-050 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业绩补偿承诺履行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性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一、业绩补偿承诺的基本情况
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力新”或“公司”)、公司破产管理人与常德新中喆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原常德中兴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常德新中喆”)于 2019年 12月 25日就重整投资事项签署了《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补充协议二》(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二》”),主要内容为:常德新中喆负责公司重整后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常德新中喆承诺在其作为重整后公司主要股东以及公司所在行业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经济环境均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的前提下,通过包括但不限于改善生产经营、注入其他经营资产等各类方式,自 2020年 1月 1日至 2022年 12月 31日期间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合计不低于 3亿元。若因常德新中喆原因导致上述承诺未实现的,其应当在公司 2022年度报告披露后三个月内以现金方式向公司补足。
二、本次业绩补偿承诺履行的进展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 2023年 4月 10日向常德新中喆、高保清董事长发函,要求公司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向公司提交业绩承诺补偿计划。公司于近日收到告知函,常德新中喆同意根据《补充协议二》约定,扣除不在补偿范围内的因素所产生的金额后,全额进行补偿。同时,公司实际控制人高保清女士也明确告知公司后续不排除通过给公司提供借款的方式先行支付部分业绩补偿款。
目前,常德新中喆与公司破产管理人就业绩补偿范围初步达成一致,公司将抓紧聘请第三方律师事务所就双方确认的业绩补偿范围事项发表明确法律意见,待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将聘请会计师依照已确认的业绩补偿范围执行审计或审阅程序,从而计算出最终的业绩补偿金额。
三、其他说明
1、公司实际控制人高保清女士作为保力新业绩承诺人常德新中喆的实际控制人,将严格按照《补充协议二》的规定,拟通过常德新中喆退出自身投资项目、处置或质押相关股权资产、质押部分上市公司股票、整体或部分转让常德新中喆控制权等一种或者多种方式筹措资金用以推动常德新中喆积极履行对公司的业绩补偿义务。但不排除后续因最终需补偿金额超预期或后续资产处置价格波动、股权质押融资不如预期、未寻找到适合的投资人等情况,导致出现资金短缺、无法及时、足额偿付承诺的风险。
2、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的相关规定,抓紧督促业绩承诺人的实际控制人高保清女士遵守业绩承诺,以现金方式在协议规定的期限内足额向公司补足。
3、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锂电池产品正在根据客户订单进行有序生产。公司尚不存在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为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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